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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桂林市雁山区房产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雁山区房产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所为群众提供房管服务;房屋管理:房屋产籍管理,房屋维护修缮(相关社会服务)。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4人,退休 2 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476448.59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76448.59元,其中经费拨款476448.59元。
2024年支出总预算476448.59元。其中:
①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814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60.48%。
②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1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20.76%。
③ 卫生健康支出3830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8.04%。
④住房保障支出5107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10.72%。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476448.59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8144.28元。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476448.59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8144.28元。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476448.59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76448.59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476448.59元。其中:
①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814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60.48%。
②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1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20.76%。
③ 卫生健康支出3830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8.04%。
④住房保障支出5107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10.72%。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76448.59元,占支出总预算 10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其中:
①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814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60.4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②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1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20.76%,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③ 卫生健康支出3830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8.04%,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
④ 住房保障支出5107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10.7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26128.31元,离退休支出27832元,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物业补贴支出。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①工资福利支出42612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9.43%,具体如下:
基本工资164004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人员工资
津贴补贴768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单位人员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93972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104.96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309.04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79.5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缴纳
住房公积金51078.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248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73%,具体如下:
办公费1878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费用开支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08.2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以上费用开支之外的其他支出.
④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84%,具体如下:
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7832元。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0.0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因今年无项目预算安排,故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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