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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 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5-03-24 10:00     来源: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雁山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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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

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雁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部门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本辖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处理工作

(二)承担根治欠薪、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三)宣传国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对用人(用工)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督促检查。

(五)指导用人(用工)单位依法用工,协助指导基层和企业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

(六)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本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参公单位,单位名称为:桂林市雁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编制3名。

第二部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区雁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64.3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64.35万元。

2025年支出总预算64.35万元。其中: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57%。

②卫生健康支出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85%。

③住房保障支出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6%。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64.35万元。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35万元,为雁山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6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其中: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57%。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4.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单位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13%。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85%。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3.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2.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单位人员的医疗补助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6%。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4.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64.3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64.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2025年支出总预算64.35万元。其中: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57%。

②卫生健康支出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85%。

③住房保障支出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支出总预算6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57%。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4.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单位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雁山区本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13%。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85%。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3.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2.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单位人员的医疗补助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7.6%。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4.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64.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一)工资福利支出安排57.63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13.34万元、津贴补贴8.58万元、奖金9.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住房公积金4.8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6.72万元。

其中,办公费1.56万元、差旅费0.1万元、维修费0.2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七、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5一般公开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8万元,同比2024年减少0.23万元,下降12.78%,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费1.85万元,同比减少0.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年检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四)培训费0.08万元,同比上年减少0.1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各类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72万元,包括其中,办公费1.56万元、差旅费0.1万元、维修费0.2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受财力限制,今年年初没有政府采购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有一台公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重点预算项目目标。


第四部分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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