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
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雁山区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雁山区人社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雁山区人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本区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进行综合管理。
(三)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推荐审核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
(四)负责管理人才、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人才、人事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管理事业单位的职工档案;抓好人才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转移就业工作。
(五)负责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指导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在职工人的技能、等级培训工作,做好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工作。
(六)负责组织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政策、标准的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晋升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到龄工作人员退休的审核、审批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明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八)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劳动合同制定、集体合同审核;做好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工作;负责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
(九)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负责对各乡镇、区直各部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政务信息、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在职2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区人社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区人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3259.5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259.51万元。
2025年支出总预算3259.51万元。其中: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3259.51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3259.5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59.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37%,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63%,其中:
①行政运行支出859.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37%,具体如下:
全区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85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万元。
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63%,具体如下:
全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24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3259.5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259.51万元。
2025年支出总预算3259.51万元。其中:
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3259.5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59.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37%,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63%,其中:
①行政运行支出859.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37%,具体如下:
全区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85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万元。
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63%,具体如下:
全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24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859.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37%。
(一)工资福利支出安排856.25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146.22万元、津贴补贴6.17万元、奖金 703.86万元(全区公务员绩效奖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3.26万元。
其中,办公费0.81万元、差旅费 0.40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 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七、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无相关经费安排。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受财力限制,今年年初没有政府采购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占有国有资产。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重点预算项目目标。
第四部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