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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共青团雁山区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共青团雁山区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区共青团围绕全区改
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在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二)组织全区团员青年在各项事业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主动谋划全区各项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工作。
(三)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推进全区团的组织和干部队建设;培养、选拔、推荐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培训团的干部,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四)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开展团的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五)承担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六)开展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活动、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并开展各种活动。
(七)规划和管理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
(八)协助市青联、学联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团组织和少先队开展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加强对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
(九)参与制定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区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参与制定、执行全区青少年外事政策,参与组织全区青少年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名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桂林市雁山区委员会;单位性质为:群众团体;本单位在职在编1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共青团雁山区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共青团雁山区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9.36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幅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6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幅6%。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9.36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幅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幅6%。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6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幅6%。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0.53万元,增幅6%。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100%,同比同比增加0.53万元,增幅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9.36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幅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6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幅6%。
2025年支出预算9.36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幅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幅6%。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100.00%,增幅6%;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其中:人员经费7.74万元,公用经费1.6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预算9.36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7.74万元,同比增加0.53万元,增幅7.4%。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较去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办公费0.28万元,差旅费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2万元,其中办公费0.28万元,差旅费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