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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雁山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紧紧围绕自治区、桂林市及雁山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武装。一是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24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强理论学习,通过“三会一课”、局务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组织推动区委、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2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数字观、政绩观”。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学习内容。2024年我局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10余次,自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施行以来,全局共组织学习5次,通过集体学、个人学、线上学等方式,筑牢统计法律法规底线,提高干部职工懂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多渠道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一是抓好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有利时机,向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读有关内容,有效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确保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积极配合统计工作。二是推动乡镇集中开展宣传。在雁山区政府和雁山区5个乡镇(街道办)政府大楼大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三是在重要时间接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摆设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共发放宣传册500份、宣传袋,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法规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四是坚持“逢会必讲法”。坚持专业培训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会等载体,以统计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深入人心。
(四)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一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持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二是部门协同做好统计核查检查工作。于7月份联合区市场监督局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了2家企业,对企业提供的统计资料真实性进行检查,并宣传了统计法相关知识。三是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开展2024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自治区检查组分别对辖区内30家(个)企业(项目)的真实合法性、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企业(项目)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四是严肃开展雁山区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根据实际制定检查方案,于9月份对我区2家工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虽然我局在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依法统计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统计法治观念较为淡薄,报送的数据支撑资料依据不充分,影响源头数据质量。
(二)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受《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限制,雁山区统计局目前没有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专业执法力量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监督效果。
(三)普法宣传方式有待丰富。宣传方式的创新性还不够充足,缺乏针对性宣传、广泛性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监督职能,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我区统计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严格落实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桂林市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要求,持续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全面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桂林市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补充统计执法力量,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为统计法治提供专业人才保障。把统计法治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统计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依托“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扩大统计普法宣传范围和影响力。联合“多方部门力量”开展宣传,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教育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营造积极健康的统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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