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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2026-02-28 15:15     来源: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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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雁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及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开拓创新,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压紧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十二个坚持”作为法治雁山建设的根本遵循。全年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2次、析法用策活动3次。持续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聚焦党政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履职尽责,带动3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按时完成年度述法,以“见人见事”推动责任落细落实。组织12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引导领导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依法决策,持续提升法治政府行政效能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30件。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定并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扎实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等多项清理工作。

(三)规范依法行政,以法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暨专项整治工作,查纠问题29个。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全年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20%。建立经营主体反映执法司法领域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实现经营主体意见诉求“接诉即办”,高质量办结线上投诉工单2件,深入走访35家园区企业、民营企业,为企业提供精准“法治体检”,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年审结涉企纠纷案件3305件,平均审理周期37天,执行到位3613.34万元,以“雁山速度”护企安商。

二是持续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推进事项网上应办尽办,拓展“智慧办”全链条服务,214个事项实现延时办预约办。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出3批共63项“一件事”重点事项,实现线上线下办事“一网通办”、“一窗办理”。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系统梳理92项涉企增值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惠企惠民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实现8项政策“免申即享”。

(四)深化依法治理,加快构建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法治力量下沉。规范化建成区级综治中心1个、乡级综治中心3个,实现部门入驻、交办督办等工作实体化运行,执法满意度和综治中心工作成效认可率排名全市第一。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化解各类矛盾1300余件,成功率超97%,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严惩电诈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案发率下降35%。

二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打造“草坪·法润回乡”民族法治品牌、法院“法润雁安”新媒体矩阵、检察院“雏雁护航”校园课堂等特色普法品牌,将普法融入民俗活动,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全年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35人次,提供法律文书代书1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1件、政协委员提案52件,办复率达100%。加强审计监督,全年完成审计项目7个,推动完善相关制度2项,区审计局荣获自治区市县级审计机关推荐参评全国优秀审计项目突出贡献集体称号。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0条、文件信息25条、发布政策解读6篇,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全年受理并办结行政复议10件,综合纠错率50%,无复议后败诉案件。行政应诉成效显著提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建立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倒查机制,靶向压降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至6.69%。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用结合还不够到位、融汇贯通还不够透彻;二是部分机关依法行政理念还不够牢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质效与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持续推进桂林法治建设“三方案”贯彻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力度,高标准推进“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

(二)稳步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建设。持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动行政复议与调解、信访、行政诉讼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

(三)扎实推进行政监督体系建设。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应诉、法治督察的沟通协作机制,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四)不断加强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优化执法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落实必要执法保障,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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