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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6-02-28 16:11     来源:桂林市雁山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唐雅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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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雁山区农业农村局强化政治引领与组织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内容,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推进依法行政与政务服务优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窗受理”、“全程网办”和告知承诺制,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动态调整并公布权责清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清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信用+双随机”模式,加强跨部门联合抽查。

规范行政决策与执法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与“柔性执法”,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提升执法效能与普法针对性:聚焦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与实战练兵,提升办案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关键农时节点开展普法。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

化解矛盾纠纷与维护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积极运用多元方式化解矛盾。

二、 存在不足与原因

部分人员法治思维深度不足:少数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业务工作中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

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不均衡: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专业素养参差不齐,特别是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短缺。对新型农业违法案件(如网络售假、新兴领域)查处经验不足。

普法宣传精准度与实效性不够:针对农村老年人、留守人员等群体的差异化普法内容较少,形式相对单一,普法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加强。

基层法治基础薄弱:乡镇执法机构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村级法治宣传、矛盾调解工作有待加强。执法权限下放后,县级与乡镇执法队伍的衔接机制尚不顺畅。

部门协同联动不够紧密: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效率有待提升。

2025雁山区农业农村局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扎实成效。下一步需针对存在的不足,持续深化法治思维培育,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创新普法形式,夯实基层基础,并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能够在农业农村工作中亲自抓、带头干,将法治理念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根据各地的工作实践,这一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核心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成立领导小组:牵头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干”的工作格局。

定期研究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及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强化监督考核: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考核,坚持“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对重大问题亲自督办。

(二)带头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

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动整个部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带头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带头讲法治课、撰写学习体会。

全员轮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需达到100%

(三)坚持依法决策,严守法律红线

确保决策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防止“拍脑袋”决策。

执行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制定前必须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规范文件管理:牵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确保文件不“带病上岗”。

(四)规范行政执法,维护群众权益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围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亲自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化解矛盾纠纷:依托涉农纠纷调解机制,亲自过问处理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和12345热线工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推动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制定普法清单:亲自审定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分解到各业务站所。

创新宣传形式:结合“宪法进农村”、“丰收节”等节点,组织“以案释法”、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活动,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方向

当前,一些地方仍存在法治队伍力量薄弱、普法形式单一、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第一责任人需重点在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如“双随机、一公开”)、构建“大普法”格局等方面持续发力。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提升普法精准性与实效性

2026年,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专题研学、法治讲座等形式,确保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核心要义。

实施精准普法:制定并落实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针对农民、农资经营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不同群体,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节点,开展分众化、互动式普法。

创新普法载体:积极利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融媒体专栏等新媒体手段,结合农时季节推送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同时,探索“普法进田间、进水域”等沉浸式宣传活动,提高普法覆盖面和渗透力。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筑牢法治履职根基

围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持续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

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信息公示时效,规范音像记录,严格法制审核把关,确保执法公信力 。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农资质量(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生猪屠宰、渔政禁捕、耕地保护等领域,开展“绿剑护粮安”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执法裁量基准: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实现“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

(三)优化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并公开发布权责清单,确保依法履职。

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优化审批流程,扩大“一窗受理”和“一网通办”范围,探索“容缺受理”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四)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凝聚法治合力

针对跨区域、跨部门执法难题,加强协作联动。

强化跨部门协作: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深化“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推进跨区域联动:完善与相邻县区的交界水域、产地与销售地之间的联合执法与普法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行动,消除监管盲区。

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健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化解土地承包、农资消费等纠纷中的作用。依法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针对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等短板,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充实执法力量:争取配备必要的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优化队伍结构,保障执法装备(如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投入。

提升专业素养:制定常态化培训计划,通过组织开展全员法治培训、案卷评查、庭审观摩、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等形式,提升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和法律适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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