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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司法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1-12-14 09:37     来源:司法局     作者:雁山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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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雁山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以及对广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铸魂、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砺剑、以高质量法律服务笃行,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着力抓队伍抓业务抓信息化建设重点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雁山区司法局坚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全面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载体,在教育引导、鼓舞激励、增加共识、凝聚力量等方面发挥作用,全面营造队伍教育整顿浓厚宣传氛围,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提质增效。现就2021年度司法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今年以来,司法局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年初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今年,重点结合完成政法教育整顿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提质增效,我局主要围绕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开展,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共参加上级动员学习会议6场次,局本级召开教育整顿工作动员会9次,开展专题讲座1次,组织生活会3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党课6次,局书记上党课1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3次,收集意见6条,并要求每人撰写了1篇心得体会,制作宣传展板22块,将教育整顿工作在全区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

抓住教育整顿的落脚点,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下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教育整顿检查6次,组织局在编干部和司法所干部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3次,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75余人次。2021年我区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件,立案受理5件,不予受理1件,诉讼案件18件,提供法律意见96件;共调解民间纠纷192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69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9家,如为莫家村3个养殖户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9件,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以实际成效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雁山、法治雁山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亮点:

(一)以党史教育及教育整顿为抓手,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根基。

一是扎实开展政治学习和党史学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局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把教育整顿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精心组织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并对政治理论学习进行了安排部署,制订了学习计划。党支部每月坚持开展学习,并强化政治建警,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等系列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集中观看直播、理论学习、党员撰写心得体会、进村开展宣讲等方式,在“学深”上下功夫。3月23日组织干警参观了兴安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纪念馆,并瞻仰了马君武纪念碑,以及3月25日参观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把红色教育融入教育整顿,充分利用了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忆总书记嘱托”“重学桂林党史”“重走长征路(桂林段)”,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了全局人员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不断强化了司法行政队伍对党的忠诚意识。

二是继续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我局在做好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中,继续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围绕“基层减负年”和“基础建设年”决策部署,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完善监督体系,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持续开展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加强司法局党支部的建设,严格管理司法行政队伍。牢固树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的工作方针,秉承“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工作理念,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成效,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为雁山区法治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四是查纠整改,见人见事见成效。2021年5月18日以召开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第二阶段查纠整改工作推进会的形式对进一步按增设社区矫正案件自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区各乡镇司法所通过《司法行政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开展逐级自查。2021年5月21日四乡镇司法所通过自下而上逐级自查,自查出4名行政干警个人共涉及7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不规范、日常监管不细致、脱管漏管”的违规事项。2021年5月21日雁山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四乡镇司法所通过自下而上逐级自查上报的《司法行政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和《桂林市雁山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政法干警主动说明情况统计表》,对自查出的4名行政干警个人共涉及7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不规范、日常监管不细致、脱管漏管”的违规事项组织专班进行专项核查。经过专项核查,认定4名行政干警个人共涉及7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不规范、日常监管不细致、脱管漏管”的违规事项属实。司法局领导班子分别对涉及违规办理社区矫正案件的4名行政干警开展谈话教育、责令检查的处理。并将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4名违规行政干警个人共涉及7项违规事项上报至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制定第二轮社区矫正案件评查方案,在全区开展第二轮社区矫正案件评查工作。重点对2013年以来的减、假、暂的案件进行严格评查;对2018—2021年度的缓刑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将学习贯穿于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一批便民利民具体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将学、查、改有机结合,努力提升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五是强化建章立制。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制定《雁山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雁山区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方案》、《雁山区司法局关于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实施方案》、《雁山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做到队伍教育整顿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用教育整顿促进各项工作,用工作成效检验整顿效果。

(二)认真履行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职责,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实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改革。行政复议无小事,它是规范化解决处理“民告官”行政纠纷争议的维权渠道,是推进政府系统自我纠错、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职能划归在区法制办,直至2019年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及区调处办合并重组后,由区司法局承担这项职能。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从2020年7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雁山区司法局作为区人民政府的复议机构,围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集中办案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复议机构。为了让行政复议更加便民为民,在柘木镇司法所、大埠乡司法所、草坪乡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在行政纠纷前端化解中也充当了重要角色。以往,居住较为偏远的居民申请复议,往返路途耗时较长,十分不便。而如今,居民家门口的行政复议服务点都配有行政复议联络员,解答咨询、复议引导等事项一次性告知、当场就办,再不用来回奔波了。截止至今我区收到复议案件6件,受理5件,审结4件,诉讼案件18件,法律意见119件。

二是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统筹协调。认真抓好《中共雁山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升全面依法治区的能力水平,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规范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充分利用和发挥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平台,切实解决好征收补偿、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等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今年我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1件。

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区执法单位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一是修订完善制度。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图。二是规范文字记录。以省上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为依据,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并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三是推行音像记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容易引发争议的关键环节,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五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我区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制机构。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六是推进行政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项的重大决策、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项目涉法问题处置等涉法事项129次。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七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围绕重点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法定程序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体制障碍和发展瓶颈,突出可操作性,切实解决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区政府制定并报送桂林市人民政府和雁山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均在雁山区政府政务信息网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栏中发布。

(三)扎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及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全面评查案件。结合教育整顿,先后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的脱、漏管社矫对象排查,自治区范围社区矫正重点案件交叉评查等,对我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所有案件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无死角的“全面体检”,查漏补缺瑕疵案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提升工作方法,大幅强化责任意识。

二是严格社区矫正执法,加强对矫正罪犯的管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确保法的正确实施。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保障能力。加大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化水平。深化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强化和规范社区矫正中心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集中监管教育帮扶平台作用。全面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加大信息化监管应用力度,健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大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单位建设。今年以来,入矫11人,解矫17人;目前社区服刑人员24人,缓刑24人;辖区没有矫正人员重新犯罪。

三是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落实社会救助、安置帮扶措施,努力防止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配合开展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情况实证调查。为更好地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项政治工作,雁山区司法局实施“特殊人群亲情工程”。对社区矫正对象组织“阳光关爱”行动,对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困难特殊人群及未成年子女开展爱心结对帮扶,实行“一人一方案”。今年已对2名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帮扶。为了解决因疫情防控亲属无法亲临监狱探监的问题,区司法局建设安装了监狱远程会见系统,方便服刑人员家属在区司法局即可以进行视频远程会见。

(四)大力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创新发展调解工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精细化解,加强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调研指导,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全方位全覆盖。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大排查、早调解、促稳定,大范围开展人民调解“精准排查,精细化解”专项活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聚焦雁山区经济建设、民生领域和脱贫攻坚中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医患纠纷、旅游纠纷、物业纠纷,参与调解征地拆迁、交通事故、涉法涉诉等重点领域和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将今年第二季度设定为“人民调解季”,指导镇、村、自然村三级调解员集中化解矛盾纠纷,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调处山林水利土地纠纷。在草坪乡司法所打响了以所长莫四发为代表的“发哥调解室”品牌。截至目前已对收集的21件矛盾纠纷成功化解18件,对5件跨县区跨乡镇山林水利土地纠纷成功化解了3件,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五)做实做强公共法律服务,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我局加快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推进普遍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党政机关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制度,完善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法治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都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确保依法行政。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中将法律援助前置到基层一线,下沉到各村委开展现场法援服务,深入田间地头答疑解惑;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把“贫困户、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烈属、农民工、重大事故受害人”八类人群列入经济状况免审范围,向特定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如为莫家村3个养殖户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9件,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三、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人员编制难以落实问题。司法局与法制办合并后,司法行政编制还是原司法局的编制,没有增加新的人员编制,现在要承担依法治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行政监督、法律事务审核、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三大纠纷调处等工作,业务量显著扩大,但我局人员编制一直没有增加。我局现有5个司法行政编制,已不能胜任当前的业务工作。乡镇司法所司法行政编制共有9人,但人员没有进行收编管理,而是由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管理,且乡镇司法所人员每年调整比较大,人员变动后容易出现责任不清的情况,管理不够规范,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不利。乡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工作必须要有连续性。

(二)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失败的问题。一是电话可以打通,但定位失败。查找定位失败原因时发现,用于定位的手机号信号都是满格的,电话也是可以打得通的,也会收到定位失败的短信,多次尝试定位都是失败的,但是过一段时间再定位就会显示定位成功。二是手机号和资费。经调查,用于定位的手机号是统一到一个运营商办理专门用于定位的,原用的手机号不能使用,但资费标准不统一,有月租五十多元一个月的,二十多元一个月的,也有十几元一个月的,经常有社区矫正对象反映定位手机号存在乱扣费现象,认为自己很少使用手机,但很快就欠费停机,以致定位失败,而且雁山区所处的地理位置造成各电信运营商的信号有所不同,尤其是在山里面,有可能移动信号好,有可能电信信号好,也有可能联通信号好,这样就影响了手机定位成功与否。在实践中造成了社区矫正对象一个人两个手机,两张手机卡,是普遍现象,一个日常使用,一个接受监管使用,造成资源浪费。这不仅加重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经济负担,也加剧了他们对抗监管的心理,影响了他们自觉、自愿、主动接受矫正。

(三)保障还有待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覆盖以来,相关经费配套保障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依法治区、行政复议、社区矫正、三大纠纷、法律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业务的配套经费均不能正常到位,建议以上业务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

(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整体推进有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总体要求和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学习教育的长效性、持续性坚持不够,特别特别是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方面,距离学懂、弄通、做实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司法系统队伍建设中极少数同志仍存在政治觉悟不够高,规矩意识不强,对教育整顿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还有距离;三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结合职能工作进一步加强,要让群众切实感觉到简便、方便。四是全区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及工作档案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四、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2022 年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力抓好维护社会和谐、安全稳定,奋力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加强“八五”普法教育及全面展开。按上级普法依法治理绩效考评的要求,加大普法经费投入,根据经济增长形成一定的普法经费增长机制。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扎实开展“法律七进”工作,全方位开展普法教育实施,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全区公民学法用法的工作效率。

(二)扎实抓好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促进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落实。

一是尽快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及应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已正式投入使用。当前要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及应用,对所有社区矫正罪犯要实现定位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好管理系统,做到定位管理全覆盖。针对我辖区农村多、地域广,各大运电信营商信号不稳定的情形,正在研究联系定制采购方便适用的定位手环或是利用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号进行定位的可行性。

二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执法。将严格落实好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各执法环节,做到工作程序到位、台帐记录和档案证据全面细致,确保工作不留瑕疵,不遗漏洞。严格把好外出请假审批关,完善审批手续,对因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的请假事由不予批准的,做好稳控和教育工作。对擅自离开监管区域外出的,严厉处罚,确保社区矫正执法权威,对请假外出人员外出期间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监控。对监管工作场所以及重点人员、重点地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安全稳定。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广西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加快实现市、县、乡镇、村法律资源整合,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机制,推进“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调合作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好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协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流程、事项清单、标准体系等制度建设,推进实体平台智能设备应用,推动司法行政业务进驻网络平台,推广运用12348服务热线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桂林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抓好特殊群体和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督促落实《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做好教育保障法律援助工作。

(四)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和“三大纠纷”调解工作。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工作要求,特别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控违、拆违等工作抓好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加大对农村维稳骨干的培训力度,提高重点项目涉及的重点村群众的法律素质。

(五)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改进纪律作风,着力打造“忠勇严实新”过硬队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体司法行政人员要始终保持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工作上同步,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进行。二是从领导干部带头抓起。局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学习教育、自查自纠、谈心谈话、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各环节的工作。三是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立足司法职能,紧盯2022年重点目标和重点任务,紧抓快干、真抓实干,奋力提升司法工作执行质效,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上体现担当作为,用过硬作风创造过硬成果。四是坚持落小落实落细。结合实际,对标对表、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图应付、走过场,要以作风向优转变、能力持续提升的良好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法制机构力量,配齐配强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纠纷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保障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专人专职,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正常开展。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指导,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从制定主体、内容、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零失误”和“零差错”。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对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及时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八)落实复议案件在线办理。按照上级政府相关要求,我区将在2021年完善行政复议改革,增强对行政复议改革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人员编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支持。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室、听证室、档案室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保障行政复议立案登记以及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实现在全国行政复议平台上在线办理。

桂林市雁山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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