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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衔接乡村振兴的起步之年。今年以来,雁山区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坚持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如期完成巩固脱贫成果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雁山区位于桂林市区南部,辖4个乡(镇)1个街道,35个行政村137个自然村3个居委会,其中脱贫村7个,分别为三立村、东立村、苏家村、黎家村、陶家村、李汕平村、潜经村,截至12月1日,全区脱贫人口1238户4482人,监测对象180户593人(含风险解除户42户103人)。
二、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坚持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党政主要领导“一线总指挥”职责,完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印发《关于调整雁山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关于设置雁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及办公室和专责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等文件,切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将雁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雁山区乡村振兴局,由原来的农业农村局挂牌机构升格为政府组成部门,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所属事业单位保持不变。
二是加强学习,统筹部署。区委、区政府主动担起乡村振兴工作总责,以乡村振兴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召开区委常委会8次、区政府常务会8次,1-8月,共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3次,9-11月,召开实施乡村振兴指挥部会议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广西考察时等重要讲话精神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中央、自治区文件精神,并就2020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问题、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脱贫人口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政策。
(二)坚持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决策部署,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
一是持续巩固教育保障。坚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开展控辍保学大家访活动,实现义务教育“零”辍学。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实现脱贫户子女教育资助“应助尽助”,春秋季学期,累计发放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补助资金39.25万元,惠及脱贫户子女1034人次,边缘易致贫户子女70人次;发放学前教育阶段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子女入园保教费补助资金17.04万元,脱贫户子女195人次,边缘易致贫户子女6人次。
二是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建立医保防返贫致贫的制度防线,强化数据共享联动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一站式结算”、“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截至12月1日,全区应参保脱贫人口4482人,应参保农村低收入人口3129人,均实现应保尽保。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在5000元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共63人,报销比例达80.5%。195名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4959名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是持续巩固住房保障。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原则,每月组织村两委干部开展安全巡查,对新增危房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及时纳入危改任务,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按照农村住房“一户一宅”的原则,结合“三清三拆”开展危房拆除工作。2021年雁山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6户,已于9月全部入住,发放补助资金13.64万元。
四是持续巩固饮水安全。不断推动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动态跟踪监测机制,主动发现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完成了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66个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消毒和88份水样的水质检测工作、集中供水变压器安装工程等项目,建立健全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后续管理,每月对辖区内供水工程进行实地核查,保证每个供水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
五是持续落实社会保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对防返贫、稳脱贫的防护网作用,截至11月30日,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203户2312人993.79万元,其中已脱贫户361户1030人432.7万元,监测户78户235人74.5万元,实现应保尽保。发放城乡特困供养资金266人173.98万元,其中已脱贫户72人47.7万元,监测户7人3.9万元。全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22人23.1万元,实现应养尽养。全区脱贫人口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246人,监测对象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14人,均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坚持工作落实,保持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是坚持落实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建立健全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雁山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等4个文件,落实帮扶责任人,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分层分类实施帮扶。今年6-11月,集中组织开展6次防贫监测排查工作,开展6次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工作,开展1次全区性防贫监测调研指导工作,及时将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帮扶,防止规模性返贫现象发生。目前监测帮扶对象有180户593人(含风险解除户42户103人),共安排帮扶责任人118名。
二是坚持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加大后续扶持和管理服务力度,进一步巩固易地搬迁成果。强化水、电、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幼儿园、小学、中学、卫生院、农贸市场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全区易地扶贫搬迁127户508人,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登记127户149套,发放不动产证149套。加强搬迁户劳动力农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引导安置对象实现稳定就业的作用,全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121户搬迁户实现每户至少1人就业。
三是坚持落实脱贫人口就业政策。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全力推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截至11月30日,我区2021年脱贫人口外出务工1959人,较2020年外出务工1922人多37人,达到2021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2020年底水平的要求。落实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政策,制定《雁山区2021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细则》,发放补助资金18116.25元。
四是坚持落实产业发展与帮扶政策。持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制定《雁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的通知》,激发脱贫群众产业致富内生动力,截至11月30日,共发放产业奖补资金132.6428万元。延续产业帮扶,推动产业发展,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桂林市雁山区特色产业发展计划的通知》,截至11月30日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给我区衔接资金共2186万元,投入产业帮扶项目资金共1489.835万元,产业帮扶项目资金占比达到68.15%。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贫减贫作用,7个脱贫村共有脱贫户593户,其中家庭劳动力均长期外出务工或自主创业的脱贫户162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1个,带动获得产业收入的脱贫户197户,7个脱贫村带动脱贫户比例均超过30%。
五是坚持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充分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在支持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生产经营、产业发展和改善乡村基层治理等方面的“金融活水”作用。制定《雁山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截至11月30日,我区共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420户,贷款余额总计1845.44万元,其中2021年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88户415.2万元,完成报备自治区目标任务数200万元的207.6%,自治区奋斗目标数400万元的103.8%。
六是坚持强化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不断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参照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桂林市雁山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筹措财政衔接资金,共筹措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737.4817万元,其中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186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143万元;雁山区本级安排衔接资金408.4817万元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等领域,突出民生导向,补短板、强基础、促公平,确保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截至11月底,共支出财政衔接资金2443万元,执行进度达89.24%,预计12月底,支出进度超过92%。
七是坚持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整合项目资源,集中力量推进脱贫村道路交通、小农水建设、农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共投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93.25万元,实施72个基础设施项目,开工率达100%。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保持政策延续性,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二是持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持续加强脱贫村路、水、农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自治区要求,非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不超过全年衔接资金的30%要求,兼顾实施非脱贫村基础设施;指导乡镇提前谋划2022年基础设施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完成2022年项目库建设。
三是做好衔接资金支出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继续做好2022年衔接资金支出工作,2022年底资金支出进度达2022年全年资金的92%以上。
四是做好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推广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鼓励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通过小额信贷发展壮大产业,实现收入的稳步增收。
四、工作亮点
一是持续落实“五级包干”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联村责任。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衔接乡村振兴的起步之年。脱贫摘帽后,有不少干部误认为扶贫工作结束了,可以“收队”,如何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如何提前部署乡村振兴工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下,按照“四个不摘”总要求,参照脱贫攻坚期间好的经验,我区作出持续落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五级包干”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决定,持续推行“五级包干”网格化管理模式,即区包乡镇、乡镇包片、区乡领导包村、乡村干部包屯、帮扶干部包户。按照“五级包干”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表,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实行定人定时定责任定效果的“五包四定”清单工作制,强化“军令状”意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为乡村振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扎实开展集中排查,稳扎稳打做好防贫监测工作。通过定期集中排查,数据比对分析,分类精准施策“三举措”,稳扎稳打做好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定期集中排查,今年6月至11月,我区集中组织开展了6次防贫监测排查工作,1次全区性防贫监测调研指导工作,及时将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帮扶范围,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组织各联村(后盾)单位组建防贫帮扶小组,由一名分管领导和3-5名熟悉业务的干部组成,每月入村入户调研核查防贫监测工作情况。数据比对分析,通过汇总乡镇摸排数据和各部门数据比对情况,全面掌握、全盘把控监测对象情况,深入分析监测对象构成情况,按风险点分类,找准靶向,目前雁山区共有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38户490人,因病、因残两类风险点占比最高。分类精准施策,在按风险点分类的基础上,建立产业扶持、就业援助、贫困助学、健康保障、兜底保障和综合帮扶“六项防贫政策”,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商讨研究,强力推进,靶向施策。目前,全区138户防贫监测户的各项帮扶措施全部有效落实,共安排118名帮扶责任人。
三是挖掘内在潜力,激发乡村振兴人才活力。大力培育乡土人才,发挥校地合作优势引进人才,以人才汇聚推动乡村振兴。一是深挖乡村振兴人才潜力,出台《乡村振兴人才评价认定工作方案》,深入辖区38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企业进行调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摸排生产经营型等各类人才450名,建立完善人才“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落实党委联系专家人才制度明确每位区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人才,定期开展走访,截至目前,返乡人才与村“两委”达成合作意向项目11个,其中开工建设3个,已经产生效益2个。二是激发乡村振兴人才活力,“土专家”言传身教、本土授课,今年来,全区共计组织专业人才培训268场,培训党政人才562人次、专业技术人才220人次、高技能人才15人次、农村实用人才3476人次。三是助推乡村振兴人才腾飞,制订《雁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奖励办法》,对高校科技成果在我区乡村振兴领域转化进行奖励;进一步与桂林市农科院、广西植物研究所等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马铃薯脱毒良种繁育基地,推广脱毒马铃薯、金线莲、铁皮石斛等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种植,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雁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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