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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雁山区民政局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区民政事业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截止12月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291户2668人1186.9292万元;发放城乡特困供养资金234人177.3700万元;为22名全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发放护理补贴27.68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16人次43.76701万元,其中已脱贫户98人次10.26971万元。
2.加强与部门沟通,对重点人群的排查和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易返贫监测对象。比对因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的监测户200户667人其中消除风险54户187人,未消除风险146户480。有159户411人已纳入城市低保保障,7人纳入农村特困供养,3人纳入事实无抚养儿童。
3.深入开展低保核查工作,做好低保动态监测。对1219户最低生活保障在享对象发起半年动态核对。1-12月新增低保对象208户729人,退出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117户361人。
4.扎实开展特困排查工作,防止漏纳、错纳。共走访和排查495户1252人,比对残疾人372人。1-12月新增城乡特困供养对象31人,退出不再符合城乡特困供养对象65人。
5.适时增发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和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月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按60元的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15.846万元。根据市发改价调〔2022〕1号文件要求,8-11月按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困难群众共发放26.1285万元。
(二)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
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完成了良丰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提升,护理型床位由8张增加到30张。全区现有592个养老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429床,占比为72.46%。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机制。我局共制定5个相关方案,以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指导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雁山区专项办提交涉嫌诈骗线索6条,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四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推进上海安康通养老服务公司对全区2000多名老人定期居家养老入户走访服务工作。通过排查,遴选23名特殊困难老年家庭作为适老化改造对象。
2.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更便捷、规范。组织乡镇(街道)及村(居)工作人员参加“慧康养”高龄津贴系统网络培训、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全面开展高龄津贴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及生存认证无纸化工作。1-12月共发放高龄老人津贴23896人次,103.673万元。
3.社会工作有成效。一是全区4乡镇1街道均建立了社工站,实现全覆盖,重点完成了雁山镇、良丰街道和柘木镇社工站的打造。二是积极开展各类关爱帮扶及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全年入户走访和回访:特困老人719人次,困境儿童1357人次,留守儿童96人次,低保家庭637户。开展小组活动5个,社区活动33个,志愿者培训活动4个(55人),志愿服务活动10个,专业个案服务7个,咨询个案14个,发放慈善关爱物资价值3.3万元。
(三)扎实做好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儿童福利保障到位。
1.抓好婚姻登记工作。一是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采取预约登记、分批分流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确保登记安全。二是2022年5月19日起实施“全市通办”,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全区通办”。全区办理结婚登记349对,离婚申请受理总量94对,离婚登记75对,补发证件42对,完成电子档案扫描6385份。
2.继续抓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跨省、跨市通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99.8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0%。1-12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141人次,57.128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470人次,59.76万元,共计116.888万元。
3.继续抓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巡视救助工作。开展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展街面巡查55次,引导1名流浪乞讨人员到市救助中心收治。
4.殡葬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实施方案,提高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推进殡葬改革各项措施顺利落实。联合9部门印发《雁山区全面开展“活人墓、住宅式墓、大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并按文件抓好落实及信息报送工作。
5.儿童福利保障到位。一是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人一档及发放工作。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人,孤儿1人。发放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5.314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21.2576万元。二是定期更新留守儿童数据信息并建立一人一档,做好困境、留守儿童日常巡访及帮扶工作。三是开展走访慰问,加大关爱力度。遴选35名困境儿童参加2022年桂林市千名困境儿童庆“六·一”活动,共获慰问金2.1万元。雁山区慰问60名留守及困境儿童。开展“同心护未来 喜迎二十大”—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保护工作的开展。
(四)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管理工作。
2022年雁山区新增社会团体成立登记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家,社会组织修改章程核准14次,有25家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年检率为55.6%。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督促2家行业协会开展收费行为自查自纠及不乱收费承诺,持续推动“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共梳理“僵尸组织”8家,并对其细化归类,分类施策。
(五)扎实做好基层政权工作
1.完成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年报填报工作。按时完成我区4乡镇1街道35个行政村4个居委的治理情况年报表、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情况、智慧社区建设情况、城乡社区工作者情况等9个报表的汇总上报。
2.扎实开展清廉乡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定《雁山区民政局关于推进清廉乡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注重加强与组织、宣传、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有效推动了乡村(社区)清廉建设走深走实。
3.从严从紧开展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雁山区民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指导辖区村(社区)做好防控预案和物资准备,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4.强化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我局会同区卫健局有序指导辖区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全区39个村(社区)已全部建立。
5.做好宣传,推进移风易俗。1月21日在柘木镇窑头村开展红白事文明新办主题宣传活动,7月12日在柘木镇窑头村开展“和谐和睦和美 共建幸福家庭”红白理事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有效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会同宣传、消防等部门统筹做好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祭扫舆论宣传。
(六)区划地名工作有序开展
1.积极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工作。申请上级资金59.0465万元完成政府采购,与技术外包单位完成雁山区行政区划图的编制出版,正在编纂地名录、地名词典等成果转化产品。
2.扎实做好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地名信息核实完善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了565条地名条目的信息核实完善入库工作,增强了区划地名信息化管理和服务能力。
3.完成了相思江道、雁翔道、雁盛路、大埠道、草坪道等5条道路的命名工作,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七)认真抓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
针对审计指出的低保、特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通过自查我区没有发现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享未享保障待遇以及克扣、骗取套取和挪用侵占救助资金等问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2022年11月起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一)基层民政工作力量须增强。民政工作繁杂琐碎,点多线长,量大面广,且大多是关系到弱势群体生活的民生工作,要完成这些任务需配齐人员并投入大量时间,目前基层民政干部的配备普遍不足,建议上级民政部门共同呼吁,切实增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
(二)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民政自身资金筹措能力较弱,保障资金投入渠道单一,不能满足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儿童设施方面资金缺口大,同时除低保工作有经费外,其他工作均无经费,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发挥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加大低保核查工作,做好动态监测更新,重点聚焦监测户、边缘户、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等群体,真正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同时,紧盯社会救助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严查套取、骗取低保金的问题。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推进现有养老院改造和创建星级养老院。计划采取公建民营形式,引进民营养老机构,盘活草坪敬老院资产,并进行提升改造,同时申报星级养老院。继续推进2023年桂林市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
(三)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的部署要求,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积极探索和推广城乡社区协商规范化建设经验,扎实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
(四)落实好儿童福利政策。继续做好困境、留守儿童日常巡访,了解其需求及潜在风险,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积极联动相关部门在经济、监护落实、户籍落实、教育、医疗、心理关爱等方面给予帮扶。继续强化对乡镇民政办干部、各村居儿童主任以及民政协理员的培训,督促完善档案台账及系统更新。
(五)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和婚俗改革。积极开展“和谐和睦和美 共建幸福家庭”红白理事移风易俗宣传活动。
(六)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按文件要求配备智能化设备,依托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新办和现存婚姻登记档案电子数据,为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奠定基础。
(七)做好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督促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对僵尸社会组织,督促其尽快完善注销手续,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归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监管。
(八)继续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工作。完成雁山区地名录、地名词典等成果转化产品的编撰出版。
桂林市雁山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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