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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司法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2-11-22 15:30     来源:桂林市雁山区司法局     作者:桂林市雁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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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司法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市司法局的年度工作要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现就2022年度司法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今年以来,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作用,依法履职,为雁山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今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14件,参加各类政府协调会议、工作专班会议20余次,开展大型法治宣传13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9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5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1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58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9起,调解率100%。目前为止选拔培养村级“法律明白人”370人,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亮点:

(一)加强政治理论武装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政治引领”的学习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抓好党建工作。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贯彻“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每月召开支部会1次。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新时代政法工作纪律规矩,加强请示汇报,抓好工作落实。

三是加强队伍管理,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时时“回头看”,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纪律条令的执行情况,重点排查了在纪律执行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顽固性问题。加强清朗机关建设、清廉干部的教育培养,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

)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加强全面依法治工作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法治雁山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雁山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升全面依法治区的能力水平。

二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今年我区法律顾问共参与办理为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审查和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114份,区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诉讼案件32件。

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我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12件案件。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各级会议精神,以抓好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围绕行政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3次。

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桂法办通〔2022〕3号)文件要求,雁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运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

)扎实抓好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精细化解,推动人民调解全方位全覆盖。今年以来,截止目前为止共排查各类纠纷181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58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9起,调解率达100%。

二是聚焦法治环境优化,增强法律服务保障效能

积极引导涉企纠纷当事人走法律途径解决诉求,依法维权,不出现扰乱经营秩序的行为发生。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13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宣传用品2万多件。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落实刑释人员管控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确保法的正确实施。截止11月20日全区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3名。5月-7月,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内的4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案件质量开展自查互评工作2次,并进行了一期业务工作的培训。

四是加大法律服务力度,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区司法局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实施相关工作。截止11月21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提供来访法律咨询45次,与区总工会组织大型企业工会成员法律业务培训1次,组织值班律师、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服务专项培训2次。在社区、乡镇、公共场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提供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五是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统筹协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确保全区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目前37个村(社区)均悬挂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宣传5次,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有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5人次,进村入户服务到农村基层。

加强疫情防控的措施,确保严防死守不放松

认真贯彻落实桂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相关法律宣传,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及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控及管理工作,加强外出务工及流动请假审批流程,严格控制外出。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司法系统人员结构欠佳,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

近几年,随着机构改革,编制体制进行调整,“三大纠纷”调处办公室、法制办等部门合并到司法行政系统,还增加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社区矫正业务工作,但我区司法系统的人员编制还是沿用以前的人员编制,没有得到增加,人员结构老化,目前紧缺社区矫正、法律、律师等专业人员。特别是社区矫正工作专业性强,业务工作量大,工作的连续性强,如果没有稳定的专业队伍,很难胜任此项工作的完成。基层司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有专业对口在本系统工作的少,整体业务素质不强,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工作的发展需要,少数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还存在有宗旨观念淡薄,作风不实的现象。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差距,村级配套建设滞后

近几年,在区、乡两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我区四个司法所按司法部、司法厅的要求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司法业务用房通过调整、转换等方式,业务用房均等到落实。但司法所的软件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业务装备管理也比较混乱,没有专门的库室进行保管存放。部分村委因场地有限,没有设置专门的人民调解室、村级法律服务中心及普法室。设有人民调解室、村级法律服务中心及普法室的村委设施不齐全,各种标识及座牌不全,调解室的利用率不高,发挥功能作用也不明显,普法室的普法资料缺失。人民调解登记不规范,大部分没有进行人民调解案件的登记。“一村一法律顾问”的设置不够规范,公示牌的悬挂位置不明显。

(三)保障还有待加强。

基层司法所承担着调解纠纷、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特别是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要进村入户调查走访,有些紧急情况要进村处理,四个司法所都没有车辆保障,建议解决执法用车需求。相关的业务工作配套经费保障比较困难,如社区矫正工作按上级要求,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网络平台月租费每年1.2万元,人头管控经费每人/年1200元;普法经费是按全区人口数,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配套,法律明白人的培训也要一定的经费支撑,建议以上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每年要能及时划转,以保障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治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

(一)作风建设常态化,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的纪律和规定,进一步转变作风,勤政廉政,打造一支纪律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实施方案》《中共桂林市委政法委员会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试行)》和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工作落实见效。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群众对政法机关工作满意度,确保司法队伍的政治思想坚定,能干事,不出事。

(二)扎实抓好法治工作。

围绕区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政府公职律师办公室业务。对区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具体行政行为以及签订的合同协议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论证,提出法律建议,指导乡镇(街道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三)抓好“八五”普法工作。2023年是八五普法的中期检查之年,我们要重点抓好“八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宣传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普法方式,让人民群众更易接受和吸收,全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把全区“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向深入,高标准完成“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任务。

(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工作要求,特别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控违、拆违等工作抓好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五)加强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责任,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工作,提高教育矫正成果,保证矫正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促进安置帮教。

(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深入为民办实事落实。完善村级“法律明白人”的管理激励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引导村级“法律明白人”及“三官一律”能切实发挥乡村(社区)治理的作用。落实《法律援助法》,开展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务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对象提供上门服务,继续简化审批流程,特别对老弱病残和农民工讨薪及工伤,开通绿色通道,申请立即受理,同时完成指派。继续提高一次性告知、当天受理当天开展法律援助的水平,让群众少跑路,多生产。                     

(七)加强司法所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在全区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坚持司法所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实现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司法所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使司法所业务工作更加活跃,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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