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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对桂林市雁山区人大六届三次会议教文卫体类22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12-24 10:00     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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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争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便利区内优秀人才灵活择校入学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是我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解决高层次人才后顾之忧,确保其全身心投入我区各项事业建设的重要途径。我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按以下政策执行

一、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市办发201919 )的通知精神执行。引进对象的子女入园(公办幼儿园,下同)、入学(公办义务 教育学校,下同),第一至第三类人才子女入园、入学的,可不受区域限制,按家长意愿选择公办学校就读;第四至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的,按照申请人意向学校顺序,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合理安排。高层次才子女在我区就读和参加中考享受本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引进人才子女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由我局负责协调安排。

二、企业人员子女入学

企业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关于做好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基教201916)精神执行。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间、年纳税额在3000万元至6000万元间、年纳税额在6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年分别可获得2名、3名、4名本企业人才子女按其监护人意愿在区内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名额(或安排同类学校),并享受我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重点工业企业引进年薪30万(含)以上的人员,对于其子女在申请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方面视当年学位空缺情况就近就便安排到企业所在地较好的学校就读,享受我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

一直以来,我区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安排优秀人才子女到辖区学校就读。

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20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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