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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政函〔2025〕34号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228号(城建类57号) 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2025-09-22 17:00     来源:雁山区政府办     作者:雁山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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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彦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养殖场排污覆盖道路影响市民出行的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临桂六塘路口排污直接覆盖周边主干道是俊新养猪场直排所致俊新养猪场位于雁山区雁山镇三立村委旦家村六塘路口500米处X107公路旁,业主为关新娥、刘建新,养殖规模从最初的50头扩大至200头左右。

俊新养猪场长期对外排放未经处理的养殖污水,我区安排雁山镇政府,农业农村局,雁山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多次到现场沟通,对该业主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并开展该养殖场环保整治工作。但因业主配合意愿不强,导致整改效果不理想,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困扰,同时,影响了路面车辆及行人交通安全。

20236月,经过反复做思想工作,雁山生态环境局对该养猪场立案查处后,该养殖场主自行修建一个约90立方米的四格化粪池用于粪污收集。但该养猪场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未及时清运化粪池,导致粪污又溢流到外环境。我区相关部门多次责令其整改,但该养猪场拒不整改。20241012日,雁山生态环境局报经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同意后再次立案查处,202522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养猪场关闭,但养猪场拒不自行履行处罚决定。为消除影响,我区安排雁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抽运、清理外排至公路雨水沟的粪污15次。202585日我区根据桂林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专班的指导,对俊新养殖场开展切断污染源行动,责令其将存栏的159头肉猪出栏上市。目前俊新养猪场已无生猪存栏,污染源有效切断。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对道路污水处理及管网疏通和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积极组织各部门科学规划布局,优化新建养殖场选址,按照畜禽养殖相关规定和生态环保工作要求持续抓好相关工作。

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20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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