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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雁山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桂林市雁山区鸿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2022-11-14 10:05     来源:雁山区民政局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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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鸿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筹备组

你筹备组报来的《关于桂林市雁山区鸿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申请》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桂林市雁山区鸿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

桂林市雁山区鸿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后,请按登记认定的章程进行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遵守如下制度:

一、重大活动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每年531日前按要求接受年度检查

你中心名称、章程、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如有变动,应从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桂林市雁山区民政局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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