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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教字〔2022〕48号
关于同意桂林市雁山区丰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筹设君武幼儿园的批复
桂林市雁山区丰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桂林市雁山区丰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筹建君武幼儿园的请示》已收悉,我局作为桂林市雁山区民办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你公司报来的材料和拟筹设的办学条件进行了审查和评议,认为基本达到举办全日制普通幼儿园的筹设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桂林市雁山区科教园A-1-21-3地块筹设君武幼儿园,规划设计规模12个班。
二、新筹设的幼儿园办学条件应符合《桂林市民办学校设置 标准(2021年修订)》中对设立民办幼儿园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要求。校舍建设标准应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校舍建设指标要求。
三、请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的要求,做好君武幼儿园的筹建工作,并每季度将学校筹建工作进展情况向我局报告。邮箱:glsysqjyj@guilin.gov.cn
四、君武幼儿园筹设完成后,申请正式设立幼儿园时,幼儿园名称需经过桂林市雁山区民政局核准。
五、幼儿园筹设期限为三年,筹设期限内,达到《桂林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2021年修订)》要求的,则可向我局提出正式设立申请,由我局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我局将行文批准同意正式设立,获得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方可招生办学。筹建期满后,未通过正式设立评审的幼儿园,其筹设资格将自动取消。
此复。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1日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教育行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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