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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雁山镇玉圭园至园博园公路(良丰一队至园博园大道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2022-08-05 09:00     来源:雁山区交通运输局     作者:雁山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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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保护部2018年第4号令),现进行雁山镇玉圭园至园博园公路(良丰一队至园博园大道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K0+000接在建竹江码头至321国道四标段,里程K18+532处。竹江码头至321国道为东西走向,向西与雁中路、桂阳路形成十字交叉,与雁中路对接。终点位于园博园大道东侧路口,与通往愚自乐园道路对接,与园博园大道形成T字交叉。长度3.678km。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0m,设计速度60km/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林市雁山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鸿进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129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康西路158,邮编:530007

系人:莫显恩

联系电话:0771-2311630

电子邮件:152093584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我单位现已委托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

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公众参与对象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

2. 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对项目建设及其环保工作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事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或向项目环评单位索取,填写后将表格发到请将意见表发至1520935841@qq.com;或者寄至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665329.html

八、征求意见时间

本项目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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