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部门发文

【民政局发文】雁民发〔2025〕4号桂林市雁山区民政局 关于同意桂林市雁山区慈善联合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2025-04-18 16:35     来源:雁山区民政局     作者:雁山区民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林市雁山区慈善联合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单位成立登记,请按核准的章程进行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桂林市雁山区民政局、登机管理机关桂林市雁山区民政局的依法监督管理,并遵守如下制度:

一、每年3—6月份按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接受年度检查;

二、单位名称如有变动,须先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再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从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三、单位办公地址、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等,如有变动,应从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四、单位章程修改,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五、出版刊物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桂林市雁山区民政局

2025318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