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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阳光幼儿园:
你单位申请变更业务范围和住所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桂林市雁山区教育科技局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幼儿园招收2-6周岁适龄幼儿,分小班、中班、大班、学前班,有开办10个班的规模。”变更为“全日制普通学前教育”。住所由“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良丰上村”变更为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竹园村委刘家村”。
桂林市雁山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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