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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雁山区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人大机关各委室的支持和配合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要求,遵循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备案工作情况。截至目前,今年共收到区政府的备案报告3项,分别为《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雁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雁山区招商引资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雁山区工业振兴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施行)的通知》。
二、审查工作情况。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并与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建立了联合审查机制。经审查,未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情形。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根据上级人大的布置,今年对涉及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及有关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涉及“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
桂林市雁山区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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