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雁山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建设“四好农村路”是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 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25号)精神,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进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细化农路管养体制、明晰各方责任,特制定该《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完成路长组织体系建设,明确县、乡、村各级路长,成立区、乡(镇)“路长制”办公室,细化各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措施。到2021年底,按管养里程及实际需求配备足够的农村公路专管员(可面向社会招募,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农村公路专管员培训完成并全面履职上岗,“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覆盖率达100%。
到2022年底,全面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5年底,“路长制”系统有序运行,通过“美丽农村路+”建设、路域环境整治和“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实践,农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违法侵占和违章建筑基本得到遏制,农村公路服务农村能力全面提升。
到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
(二)主要任务
区人民政府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以及“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二级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的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原则上做到“一路一长”。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