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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4.《内河乡镇渡口建设有关技术标准暂行规定》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我区渡口渡运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水上交通秩序,防止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我区已设置渡口明村渡口的审批要素如下:
雁山区明村渡口渡运水域范围:漓江水域(右岸东经110°25′45″, 北纬25°4′59″ —左岸东经110°25′42″,北纬25°5′4″);渡运路线:横水渡;渡运时段:本渡口无夜航设施,禁止夜航;渡口位置位于雁山区草坪回族乡明村村委明村自然村。
渡口位置所在岸线点位的上下游50米及向河道内延伸的50米范围内为渡口保护水域,任何单位、个人和船舶不得在渡口水域保护范围内从事游泳、采砂、装卸、锚泊、养殖、捕捞、垂钓以及其他影响渡运安全的活动。
(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区交通运输局要督促指导渡口渡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健全渡口渡运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渡口安全管理制度。
区漓管办要督促、协调、指导属地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渡口和渡运安全管理工作。
草坪回族乡人民政府在抓好渡口渡运安全管理的同时,要加强渡口渡运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我区水上交通秩序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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