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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构]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标 题]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文字号]雁政发〔2023〕2号 [成文日期]2023年7月12日
[发布日期]2023年7月12日 [有 效 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良丰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驻雁山各单位:
因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对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潘军华同志
领导和主持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工作。
主管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审计局。
陈波同志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财税、国有资产监管、工业、统计、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土地收储、自然资源、金融、为民办实事、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后勤服务中心、区政府督查和绩效、区志等)、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项目办、区国动办、区人防办)、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园区办)、区审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区城乡经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桂林市雁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市雁山丰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负责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区人民武装部、税务、金融、国资、工会、电力、电信、信息产业、自来水、物价、保险、规划、测绘、勘探等机构。
蒋家领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退役军人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联系广西植物所、桂林农科所、良丰农场、桂林农校、供销社、园林、气象、水文、辖区部队等机构。
谢强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调处、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雁山分局,分管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负责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市交警支队雁山大队、雁山消防救援大队等机构。
薛媛同志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招商、商务、医保、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医保局雁山分局、良丰街道办事处。
负责联系团区委、区妇女联合会、妇儿工委、少先队、慈善、旅游企业、景点、景区、文联、融媒体中心、打私、烟草、辖区大中专院校等机构。
张斌同志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交通、市场监管、残联、漓江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和管理局、区残联、区漓管办。
负责联系住房、民族宗教、外事、邮政等机构。
彭意坤同志
负责城市管理、拆迁违控工作。
分管区城市管理局。
徐志年同志
负责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环委办、雁山生态环境局。
朱保国同志
负责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方年喜同志
负责科技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科学技术局。
为确保区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相关副职领导之间按照以下原则对应协助工作:
陈波同志与朱保国同志相互对应协助工作;
蒋家领同志与谢强同志相互对应协助工作;
薛媛同志与方年喜同志相互对应协助工作;
张斌同志与彭意坤同志、徐志年同志相互对应协助工作。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