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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构]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标 题]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雁山区特岗教师录用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雁政发〔2023〕4号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11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有 效 性]有效
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3〕1号)精神,经对申报人员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通过专业面试、考核、体检、岗前培训等相关程序,同意录用潘晶等10人为2023年雁山区特岗教师(详见附件),录用时间从2023年9月1日算起。特岗教师的管理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2023年雁山区特岗教师录用人员名单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