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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抽样调查】雁政办函〔2025〕2号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5-04-24 17:10     来源: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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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人民政府,良丰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切实做好我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 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2433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253)精神,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掌握2020年人口普查以来全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对象为我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区共抽取约1500户,9000人。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11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全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成立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国统人口函〔2024244号),成立雁山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调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雁山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不作为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调查人员选聘和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和调查机构要高度重视调查人员的选聘和培

训。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

委员会的作用,按照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选聘懂政策、懂业务

的人员组成精干高效的调查队伍。各级调查机构要认真抓好调查

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调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及

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通过追加预算方式,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制度,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

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兰慧杰,联系电话0773-3553326

附件:雁山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2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雁山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雁山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我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长:梁益专区统计局负责人

副组长:梁海青区发展改革局长

佘桂军市公安局雁山分局副局长

李记乔 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

员:支玉生区民宗局局长

王寿元区教育局副局长

宾倚云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窑桂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百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建红区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

罗超建区统计局副局长

龚云浩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罗超建兼任。

三、其他事项

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所在部门和单位及时函告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