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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区长潘军华主持召开雁山区六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桂林市“两会”精神,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雁山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雁山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雁山区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雁山区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方案(乡村振兴、少数民族资金)等事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春节团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持不懈加强创新理论武装,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雁山工作实际,时刻对标对表,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全力推动雁山高质量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桂林市“两会”精神,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自治区、桂林市“两会”精神,尤其是刘宁书记参加桂林市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结合雁山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更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的重要要求,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始终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全力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要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善始善终、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雁山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雁山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雁山区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雁山区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方案》、《雁山区2024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方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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