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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1〕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333号)的具体要求,按照《桂林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范围,雁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雁山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桂林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反馈。
一、位置:桂林市雁山区
二、用地面积:301.0071公顷
三、用地范围:柘木镇窑头片区、雁山镇镇区改造片区、科教园A片区、科教园B片区、科教园C片区、龙门片区。
四、公示期限: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30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单位:桂林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
联系电话:0773-3553778
附件:1.雁山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雁山区片区位置图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