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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玉圭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医务室到目前已停业超过1年仍未能恢复营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局于2024年1月15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号:PDY00003345031117D4001)。
桂林市阳光中学医务室于2024年1月10日主动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号:PDY00002145031111D4001),并上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根据依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批准该机构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雁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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