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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转发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桂财社〔2011〕134号)精神,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在“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责任主体”三不变原则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管理,统一银行账户,分单位独立核算的管理模式。财务集中核算中心隶属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雁山区乡镇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同时,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成立雁山区乡镇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先明 雁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秦龙华 雁山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李记乔 雁山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彭 波 雁山区公立医疗集团执行院长
成 员:吴满贵 雁山中心卫生院院长
文衍东 柘木镇卫生院院长
唐亲梅 大埠乡卫生院院长
覃品田 草坪回族乡卫生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与核算中心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李秀珍同志任,胡林林、谭洁、卢秋俭等核算中心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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