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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关于落实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库方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桂林市财政局关于桂林市补充耕地指标有偿使用价格和跨县调剂交易指导价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的申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桂林市2022年第二十四批补充耕地指标协议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指标基本情况
(一)补充耕地指标情况:耕地数量:0.4273公顷(6.4095亩),粮食产能:3845.7公斤
(二)补充耕地指标出让方: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三)补充耕地指标项目名称,指标详细面积、类别、及项目信息报备编号见下表:
|
项目名称 |
信息报备编号 |
补充耕地情况 |
意向者 |
拟出让价格(万元) | ||
|
耕地数量(亩) |
水田规模(亩) |
粮食产能(公斤) | ||||
|
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土地开垦项目(D片区) |
45140220150006 |
6.4095 |
0 |
3845.7 |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
25.638 |
|
合计 |
6.4095 |
0 |
3845.7 |
25.638 | ||
二、公示时限
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6日(公示3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照有关程序将本批次补充耕地指标协议出让给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8号-桂林投资发展商务大厦
联系电话:0773—2811614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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