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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由桂林市督查和绩效办二级调研员龚财金带队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专项督导第一小组一行6人到雁山区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下午15时30许,督导组在雁山区政府5楼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整改专项工作座谈会。会议由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查支队支队长阳宇主持,督导组先后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听取了雁山区二级调研员徐志年代表雁山区政府所作的整改工作汇报。会上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查支队支队长阳宇就辖区政府贯彻落实好领导包案、联动机制和自行验收销号制度等“三个制度”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督导组组长龚财金代表督导组对雁山区的整改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协助工作;二是高度重视在边督边改中要见成效;三是所有工作要责任到人不挂空档。
雁山区二级调研员徐志年和雁山区纪委李世军副书记分别代表雁山区政府和纪委做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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