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十九“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十九: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二、责任单位
中共桂林市雁山区委员会、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25: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定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对汽车修理行业企业开展不定时抽查,确保辖区企业按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二是积极督促危废产生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相关企业按不同类型危废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强化了管理。完善和建立了雁山区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通过检查梳理要求辖区涉危废企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登记表,完善自身危废管理台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雁山区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三是广泛开展了严厉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宣传活动,提升了雁山区人民群众法规意识。每季度入企检查和送法下企业宣传不少于一次,利用“六.五”宣传等时机先后下发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册,在雁山区营造了浓厚的狠抓固体废物管理的氛围。
措施26: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时开展废铅蓄电池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主要对辖区铅蓄电池营销点、维修点及汽车修理厂等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现状,严厉打击非法收集、经营、转移和处置废铅蓄电池行为。
四、验收情况
2024年8月2日,由雁山区政府二级调研员徐志年组织,区政府、区督察和绩效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和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采取随机抽查和分片核查等方式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同意该问题按程序上报销号。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雁山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3550902 联系地址:雁山区雁中路18号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