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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十三批13-7,受理编号:D2GL202310210006;第十四批14-2,受理编号:D2GL202310220003)举报件验收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举报问题
受理编号:D2GL202310210006:雁山区柘木镇李家村有家无名沙场,以前是砖厂,砖厂关停后改为沙场。很多建筑垃圾往沙场里面的塘里倾倒,运输车整天整夜拉货影响村民休息。该沙场打水井的时候打通了地下河水,直接从地下河水抽水洗沙,村民多次向雁山环保部门反映问题得不到解决。
受理编号:D2GL202310220003:雁山区柘木镇李家村铁骑大道旁有家无名打沙场,打沙洗沙的水直排至水塘,噪声很大,打砂过程中扬尘大。
二、查实问题
经核查,以上两个信访件属于重复信访件。反映的位于雁山区柘木镇李家村的无名沙场,为桂林市雁山区鸿辉建材厂。2023年10月23日,区政府组织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柘木镇人民政府对信访投诉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和处理。通过向雁山区柘木镇李家村群众询问了解、现场勘察、调取生产资料等方式核实,该厂于2023年10月3日建设完成办公生活区,以及部分加工设施的安装,并进行了加工设施的调试。信访投诉时该项目仍处于建设当中,投诉反映的内容不属实。
三、整改情况
已将该问题查证不属实情况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该厂及时整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各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2月20日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雁山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组核查相关资料,确认该问题不属实,同意销号。
公示期间对验收销号完成情况有异议的,可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雁山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9日(7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3-3550902,通讯地址:桂林市雁中路18号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邮编:54100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雁山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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