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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2日关于漓江流域大埠江(良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受理公示

2024-04-22 16:40     来源:生态环境局城区     作者:雁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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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审批事项名称

申请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承诺办结截止日期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1

W03474A230731-187433

漓江流域大埠江(良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西桂林青山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雁山区大埠江(良丰段)及其汊河(雁山中学至雁山园河段)、清洛溪(雁山下村至姐妹桥村河段)

2024-5-13

见附件

注:报告表及其他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单位和环评单位对内容负责。

公示时间:2024422-202442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3-3550902,通讯地址:桂林市雁中路18号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邮编:541004

附件:

漓江流域大埠江(良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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