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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精神,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申报补贴材料进行审核,拟拨付2025年11月岗位补贴资金共计肆万壹仟伍佰元整(4150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2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73—3550296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
邮编:541006
附件:桂林市雁山区2025年11月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表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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