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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教字〔2023〕16号
关于雁山区乡村学校补充认定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乡村教师支
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教职改〔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雁山区实际,在《关于认定雁山区乡村学校的通知》(雁教字〔2017〕20号)的基础上,现对辖区乡村学校予以补充认定(具体名单见附件)。本通知认定的乡村学校仅限于职称申报。
附件: 2023年雁山区职称评审补充认定的乡村学校名单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2023年雁山区职称评审补充认定的乡村学校名单
一、中小学
桂林市金雁学校
二、幼儿园
草坪回族乡中心幼儿园潜经分园
大埠乡中心幼儿园
大埠乡中心幼儿园七联分园
柘木镇中心幼儿园
柘木镇中心幼儿园何家分园
雁山镇中心幼儿园
雁山镇中心幼儿园旦家分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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