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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教字〔2023〕39号
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第一批学前教育免保
教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市财教〔2022〕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下达各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第一批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补助资金7.23万元,其中,2023年上级下达资金4.05万元,本级配套资金3.18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根据桂教资助〔2019〕53号及桂教资助〔2022〕21号要求,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免保教费范围甄别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严格申请审核流程,确保不出现漏报、瞒报、错报。
二、各园要规范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发现有违规操作,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3年秋季学期第一批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8日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教育行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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