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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桂林市继续开展农村地区销售使用药品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工作要求,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2023年4月开始对辖区内的经营零售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排查台账》。截至目前,我局已排查药品经营单位21家,医疗机构45家,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药品经营单位2家,主要问题为个别药品经营单位未将营业执照置于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个别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个别药品经营单位药品的陈列未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处方药、非处方药混放,无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个别药品经营单位无涉及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药品的自查与处理记录等方面。
下一步,将对2家药品经营或使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不按规定整改的单位,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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