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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5号)文件要求,我区已落实该批次资金的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现将雁山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方案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第二批衔接资金共715万,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2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3万元。
明细如下:
一、基础设施类项目:38.04万元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366.46万元
三、村集体经济项目:70万
四、村庄规划编制:60万
五、雨露计划项目:25万
六、贴息项目:10万
七、就业帮扶项目:145.5万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雁山区乡村振兴局、雁山区雁中路18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3-8998061、ysqfpb@guilin.gov.cn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雁山区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方案
雁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1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