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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雁山区拟上报的雁山区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雁山区乡村振兴局 雁山区雁中路18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3-8998061、ysqfpb@guilin.gov.cn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 雁山区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表
雁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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