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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雁山区拟上报的雁山区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雁山区乡村振兴局 雁山区雁中路18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3-8998061、ysqfpb@guilin.gov.cn
全国监督电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 雁山区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表
雁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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