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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引导更多的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提升职业素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专人负责。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作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区乡村振兴局、人社局、教育局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顺利开展。
2.
强调协调配合。区乡村振兴局、人社局、教育局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各项帮扶政策,促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取得实效。
3.大力宣传推广。各有关单位要加大“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学历教育,提高就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实现技能型就业。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