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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02-29 18:30     来源: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雁山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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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桂林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在自治区住建厅的指导下,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保障工作,助力桂林市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工作亮点成效

(一)聚焦项目建设,城市宜居品质稳步提升。一是“畅通缓堵”工程有序推进。已开工建设项目5个,竣工项目1个,在建项目4个,完成年度投资2.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6.35亿元。二是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入选自治区城市更新试点城市,雁山区、永福县、兴安县的3个项目入选全区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各县(市、区)累计上报重点融资项目25个,总投资152.5亿元;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完成《桂林市2023年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编制,构建“61+4”桂林特色体检指标体系;老城区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完成投资8054万元。山水街巷公园一期10个项目顺利开工,7个项目已竣工,二期25个项目启动方案设计;古宋城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完成624户、7.3万平方米房屋征收,拆除率99.68%;我市荣获2023年住建部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奖。三是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桂林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4年)》通过专家评审。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收录项目140个,涉及投资37亿元。已开工项目97个,竣工项目27个,打造了会展中心、师大雁栖湖、都督山海绵化改造等一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完成年度海绵投资3.6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8.55亿元。四是市政路桥设施维护良好。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完好率95%以上;第一批112个市政道路窨井修复全部完成,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二)聚焦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不断加强。一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七批11个新型城镇化乡镇已完成投资2.22亿元。二是村镇建设成效明显。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加快推进,五个示范县完成投资2.19亿元,恭城列入全国首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1镇7村入选第四批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两批特色小镇累计完成投资235亿元,特色产业累计完成投资131.14亿元。三是农村六类对象762户危房改造全部竣工,拨付中央资金3438.37万元。四是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谋划“八角塘和湖滨大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与活化利用”项目融资;邀请住建部领导到我市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调研,推动兴安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指导各县(市、区)推进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全市已确定历史建筑252处,全年新增公布历史建筑150处,新增历史建筑公布数、挂牌保护数均位居全区第一。

(三)聚焦民生福祉,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效显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15217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08.69%,棚户区改造新开工610套,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409套,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2417户,各项任务均按时或超额完成,完成投资约21亿元。二是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专项行动顺利完成,共调查住房6096栋,排查出疑似危险住房1135栋。三是自建房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全市纳入归集平台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9577栋,已实现100%风险管控,完成整治销号9480栋,销号率99%,排名全区第一。四是物业管理日趋规范。联发乾景广场一期、鸣翠新都小区被评为2023年度广西“美好家园”小区,联发乾景广场一期推荐至住建部参加评选;全年共归集物业维修资金5118万元,拨付维修资金886.4万元,实现增值收益2611万元;公租房实现租金收入4821万元;完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42部,拨付区市两级财政补贴358万元。

(四)聚焦精准施策,房地产市场企稳向好。一是圆满完成年度保交楼任务。全市11个专项借款保交楼项目累计交付住房9840套,交付率80.1%,超过国家下达目标任务10.1个百分点;保交楼项目获得新增配套融资1.997亿元。二是优化房地产调控措施取得实效。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稳妥实施房地产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促进桂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2条政策措施以及规范工业标准厂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持续做好企业跟踪服务助企纾困和房地产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77.8万平方米,较上半年同比收窄10.75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69.8亿元,较上半年同比收窄20.64个百分点。三是切实做好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有序推进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信息录入采集工作,确保预售资金归集到位安全使用。同时,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管、商品房预售许可等工作,稳妥处置房产领域涉稳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五)聚焦规范管理,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一是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建筑业总产值379.18亿元,同比增长0.7%;引进外地企业落地桂林效果明显,共引进3家大型建筑业企业,为我市建筑业提供新生动力;继续做好“四上”企业培育,25家企业上规入统,形成新经济增长点;全年共核退22个施工企业劳保费117.9万元。二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未批先建等违法案件21起、罚金178.5万元;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成功举办水上作业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观摩会;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07份,施工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349份;调查处理8个涉嫌串通投标项目,立案查处评委8人,没收违法所得103万元,处罚45.9万元,招投标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年新发包建设工程项目454个,工程总造价181.29亿元,其中本地企业中标361个;三是推动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城镇新增按节能标准建设建筑面积695.5万平方米,节约标准煤17.2万吨,新增绿色建筑面积658.16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94.6%。四是抓好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市共办理消防审验业务1062件,31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五是抓好涉法涉诉工作。办理行政诉讼等案件38件、行政复议案件14件、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13件。

(六)聚焦党建引领,主题教育扎实有序开展。局机关党委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统筹推进“五基三化”提质增效行动各项任务,“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清廉机关”,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主题教育批示精神,组建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局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狠抓落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确保主题教育有序开展。二是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领学促学,局12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五期13天集中学习和5次专题研讨,讲授专题党课14次。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学习,各级党组织书记讲专题党课58次。三是持续推进调查研究。聚焦住建层面难点问题,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精选了12个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结合正反面案例复盘剖析,制定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成果转化清单“四张清单”,持续推进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进发展和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四是增强检视整改实效。全面开展检视查摆,把“城市节点改造工程进度推进缓慢”等3个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同时局各基层党组织查摆出问题1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五是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立足职能职责,推进完成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紧密的办实事、解民忧项目。紧紧围绕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以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质量和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力度有待提升;二是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且项目基本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收益少、融资方式有限,资金筹措难度大;三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消防审验法规体系仍不够健全等。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重要一年。2024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为主线,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全力稳住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两根支柱,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和宜居宜业美丽村镇,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持续推动住建领域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有效提升、合理增长,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主要工作预期目标是:

——积极申报联合国人居环境奖;

——全市保交楼住宅完成交付12284套,完成交付率100%;

——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042套,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2400套,公租房新筹集200套,发放租赁补贴1845户;力争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30亿元,同比增长47.93%;

——争取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谋划城中村改造项目6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1个,总投资194.6亿元;

——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79.5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69.8亿元,力争实现正增长;

——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力争完成390.5亿元,同比增长3%;

——完成城市危旧房改造2400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1000户以上;

——完成3502栋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整治销号。

(一)坚持综合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扎实推进保交楼项目建设交付。用足用好保交楼各项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保交楼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保交楼任务。二是全力做好房地产市场增市场稳预期工作。推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政策落地见效,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稳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强化重点楼盘跟踪服务,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推动“商改住”去库存取得实效。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加强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探索商品房现售试点,指导县区适时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三是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预售房款收存使用监管,保障预售资金专款专用,防范交付风险。四是落实房产领域信访维稳责任。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逾期交付等风险问题,着力推动问题楼盘复工建设。认真做好碧桂园、金科等重点楼盘运营监测,杜绝系统性风险。

(二)完善民生保障,帮助更多群众实现住有所居。一是继续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5042套,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2400套,公租房新筹集200套,发放租赁补贴1845户。二是将棚户区改造重点转为城市危旧房改造,结合桂林市实际,精准改造城市(含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危险住房,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三是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坚持实物保障货币补贴并举,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不断提升公租房管理服务水平。四是筹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抢抓“三大工程”机遇,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要求,摸清本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和城中村基本情况,立即开展项目策划,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申报,年内开工建设一批项目。

(三)实施城市更新,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一是加强项目包装策划。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城市更新项目,解决项目建设资本金难题。二是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集中连片示范区,持续完善海绵示范城市推进工作机制,加快海绵城市立法进程,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示范期验收。三是大力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力争2024年净瓶山桥、漓东医疗中心建设工程一期达到通车条件,提速环城南路立交、西城大道立交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遇龙路、湖塘路(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四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管理。建立分类科学、部门协同、保护有力、管理高效的历史文化保护管理体系;指导未完成“达十”目标的县加紧开展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继续指导兴安县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五是继续加强道路桥梁维护和巡查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30条主次干道维护,确保创城不扣分;争取将城市窨井下沉修复工作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四)开展乡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美丽村镇。一是持续挖掘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互联网+传统村落”建设,进一步加大老建筑修缮后的活化利用,重点引进文旅投资、精品民宿等方面有实力的企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二是持续完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同时加强动态巡查,做到新的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治。三是加强危房动态监测及日常巡查,继续实行分片包干挂点督导,确保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四是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推进第二批特色小镇培育。对符合培育条件的小镇进行摸底筛选,全面掌握特色小镇动态发展情况;第七批11个新型城镇化乡镇基本建设完成并通过市委、市政府考核验收。

(五)推动建筑业发展,守住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底线。一是力争实现2024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稳步增长。二是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加大企业帮扶指导力度,做好“四上”企业培育,鼓励外地建筑业企业落户我市,鼓励新开工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均使用本地企业,将产值和税收留存本地。三是持续推动建筑市场监管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四是强化消防审验监管。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五是加强招投标监管,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和不见面开标,营造健康、有序的招投标环境。六是加快建筑工业化发展,通过发展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稳步提升装配式建筑比例。

(六)深化改革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集成联合办理机制,将各类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管理;全面推进市县实现审批管理系统全覆盖,打造综合审批和管理功能强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走在全区前列。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模式,持续推行“一网通办”,推进我市消防审验工作技术服务前置化、审验流程标准化、审批业务数字化、档案管理规范化。

(七)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干部队伍素质提升。一是加强机关和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五基三化”提质增效行动,推进“两新”党组织建设,加强各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主体责任压紧抓实。继续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树立住建系统全新形象。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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