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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项目公示
一、政策依据
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桂林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林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士兵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上级下达优抚金和医疗保障资金共计194.56万元,大学生义务兵一次性鼓励金24.8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0.15万元,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88.74万元。
二、进展情况
2020年我区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有212名,每月及时足额为212名优抚对象定期发放优待补助发放抚恤金和生活定补,共计183.35万元,用于医疗保障资金11.21万元。为40名大学生义务兵放发一次性鼓励金22万元;2020年5月29日为29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0.15万元。为3名荣立三等功官兵、2名2019年优秀义务兵进行喜报送上门活动,共发放优待金1.2万元;为56名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88.74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局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确保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工作时间要求完成资金拨付,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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