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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方案的公示
现将雁山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方案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20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桂林市雁山区乡村振兴局、雁山区雁中路18号
联系电话及邮箱:0773-8998061、ysqfpb@guilin.gov.cn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雁山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方案
桂林市雁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1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