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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教字〔2023〕22号
关于拨付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经费的通知
辖区试点学校:
为确保2023年我区10所试点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将2023年上级下拨的中央和自治区直达资金拨付给你们,此项经费共计149.44万元(具体经费分配见附件)。
请各试点学校切实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并足额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要严格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2023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经费中央和自治区直达资金分配表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教育行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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