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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良丰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25〕18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市政办函〔2025〕3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区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范围内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区人民政府成立桂林市雁山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专班不作为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明确普查职责。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的落实;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区委宣传部要做好普查的宣传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规模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等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提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名录;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负责协调普查过程中所需的地图等基础数据事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普查保障。应按自治区、桂林市部署和要求,统筹现行经费渠道,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全区各级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责任制,定期进行督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普查工作格局。
(四)组建普查队伍。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充分组织调动各方面人员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及时足额兑现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稳定农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适时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察。
(三)创新方法手段。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四)强化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桂林市雁山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桂林市雁山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陈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梁益专区统计局局长
梁海青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童健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龚桂新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主任
欧定渠区后勤服务中心干部
成 员:徐宗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社科联主席、
区委网信办主任(兼)
邱文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宾倚云区民政局副局长
廖大斌区司法局副局长
唐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鸿辉区水利局副局长
廖晓嘉区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
赵小妮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于启明区经济调查队队长
谭泛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局长
佘桂军市公安局雁山分局副局长
朱松雁山镇副镇长
刘林柘木镇副镇长
蒋兴顺大埠乡副乡长
白雪才草坪回族乡副乡长
杨宏民良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桂林市雁山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梁益专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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