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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政发〔2025〕3号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雁山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5-07-21 17:10     来源:雁山区政府办     作者:雁山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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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良丰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雁山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雁山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桂林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市自然资字〔2025〕33号)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辖区地质灾害主要特点及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特点

我区地处桂林市区南部,中、低山、丘陵及峰林、峰丛广布,水系发达,山高坡陡,地形起伏大,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且雨量充沛,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地质灾害总体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地质灾害点类型多、数量大、分布广、危害重;二是受强降雨影响,地质灾害发生时间相对集中于每年4~9月降雨高峰期;三是危岩崩塌和岩溶地面塌陷发生相对频繁;四是受气候和地域条件影响,地质灾害呈突发态势,可能造成较多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25年全区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6处,共威胁2008人及财产5855万元;威胁30人以上的隐患点9个,共威胁1701人及财产4105万元(附件1)。

全区风险区共有62个,面积133.40559km2。其中极高、高地质灾害风险区25个,面积10.19198km²,占全区总面积的7.6%(附件2)。

二、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一)2025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今年汛期全区平均总降水量接近常年,但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旱涝转折明显;2025年7—9月雨量300—5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正常到偏多,但降水分布不均。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在4月至9月主汛期期间,除此时段以外一些短时强降雨以及长期阴雨天气要防范农村地区崩塌灾害。

三、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及分布区域

我区内的岩石风化作用强烈节理裂隙发育,覆盖层厚薄不一,山我区属碳酸盐岩预防区,这些地区岩溶发育、土层较薄,危岩分布范围广,多分布于山体的中上部,相对高度高、稳定性差、监测困难,群测群防工作很难到位,一旦受到降雨、气候变化、震动等影响,就有可能成灾。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趋势预测

1.地质灾害分布趋势预测

    据气象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预测,2025年全区地质灾害以崩塌、岩溶地面塌陷为主。我区部分地区发生崩塌、地陷的风险性为中等。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果

总体预测2025年我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较往年偏多。

(三)重点防范对象

结合实际、危险性、危害程度等因素,将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2025年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表3)。将13处极高风险区列为2025年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风险区(详见附表4)。

四、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1.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转化应用。

充分利用风险调查评价(普查)成果,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

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

3.有效推进“人防+技防”监测预警工作。

完善群测群防体系,确保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至少落实1名监测员或巡查员。

    4.健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强化联动、形成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统筹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准备检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科学施救,提高救援能力。农业农村、教育、住房城乡建设、铁路、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落实“管行业必管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要求,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要求,每年至少1场应急避险演练,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遇险逃生能力。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1.高度关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

我区汛期地质灾害多发、群发、突发,规模小,危害性大,群发地质灾害往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各地要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重点防范区域。着重防范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二是重点防治对象。高陡边坡下的城镇、村屯、医院、学校、旅游景区(景点)、水利设施,高、中地质灾害风险区内村屯等人员聚集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特别是山区重要在建工程、农村切坡建房处、位于危岩崩塌区域、山脚等易发地质灾害点,应加强监测,重点防范。

2.严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三查”工作。

加快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巡查人”双控体系,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摄等“空天地” 结合技术手段,指导开展隐患风险识别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并贯穿汛期始终。发现有重大隐患的地方,要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在建工程该停就停。

3.精心开展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

建立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文等相关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优化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4.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加强值班值守,收到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基层“叫应”责任和“凡黄必应、凡橙应撤、凡红必撤”叫应机制。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要及时转移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及时报送信息;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

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项工作

1.加强极端天气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

    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交通、水利、文旅、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单位)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各部门加强联系与协作,加强巡查排查和防治,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保证防灾信息共享,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台风等汛情变化,提前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地管控。

要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农村切坡建房隐患情况。自然资源部门将切坡建房隐患点纳入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科学选址的技术指导,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督促指导乡镇政府验收时是否重点核查存在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是否已落实相应的防灾措施,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切坡建房情况。对山区新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农业农村部门在宅基地审批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其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性风险评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新建房屋施工建设,提高房屋防灾抗灾能力。

3.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明确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并做好防范。

    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负责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调查和排查,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切实落实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要及早对全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

(二)严格责任分工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文旅、农业农村、应急、交通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联动机制,做好相关防治工作。

(三)保障防治经费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统筹上级资金用于监测预警、灾害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要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7号)和有关规定落实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节假日应急值守等人员值班、加班补助。要落实经费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配置简易劳动安全防护装备,为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前落实应急值班场所和人员,严格遵守应急值守纪律。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险情信息报送。

)加强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督查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

附件:1.桂林市雁山区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2.桂林市雁山区2025年地质灾害风险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3.桂林市雁山区2025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4.桂林市雁山区2025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及责任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