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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政发〔2025〕3号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雁山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5-07-22 13:30     来源:雁山区政府办     作者:雁山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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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良丰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雁山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

2025721

(此件公开发布)


雁山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桂林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市自然资字〔202533号)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辖区地质灾害主要特点及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特点

我区地处桂林市区南部,中、低山、丘陵及峰林、峰丛广布,水系发达,山高坡陡,地形起伏大,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且雨量充沛,是广西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之一。地质灾害总体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地质灾害点类型多、数量大、分布广、危害重;二是受强降雨影响,地质灾害发生时间相对集中于每年49月降雨高峰期,受区域性降雨影响,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频繁发生,形成我地质灾害的易发期和高发期;三是新增地质灾害点多,经过强降雨袭击,边坡的稳定性大大降低,引发大量的地质灾害;四是危岩崩塌和岩溶地面塌陷发生相对频繁;五是受气候和地域条件影响,地质灾害呈突发态势,可能造成较多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25年全区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6处,共威胁2008人及财产5855万元;威胁30人以上的隐患点9个,共威胁1701人及财产4105万元(附件1)。

全区风险区共有62个,面积133.40559km2。其中极高、高地质灾害风险区25个,面积10.19198km²,占全区总面积的7.6%(附件2)。

二、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一)2025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今年汛期全区平均总降水量接近常年,但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旱涝转折明显。暴雨集中期出现在56月,区域性、阶段性暴雨洪涝出现风险高。汛期平均气温偏高,暴雨、高温、干旱等灾害明显,气候状况总体一般到偏差。预计202546月雨量6009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大部地区正常到偏少约1成。202579月雨量3005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正常到偏多,但降水分布不均。

1.前汛期(4—6月)气候趋势

预计2025年前汛期总降水量6009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大部地区正常到偏少约1成。暴雨集中期在56月,出现区域性、阶段性的洪涝灾害可能性大。平均气温21.024.5℃,较常年同期偏高0.11.0℃

2.后汛期(7—9月)气候趋势

预计2025年后汛期总降水量:3005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正常到偏多,但降水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阶段性气象干旱。平均气温25.028.5℃,较常年同期偏高0.51.0℃。气温≥35℃的高温日数偏多,有阶段性高温天气过程。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预测2025年雨量较多的前汛期(4月至6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高发的重要时段,重点防范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连续大雨3日以上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其次由于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尤其台风带来的持续降雨及强降雨的阶段性、局部性,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因此,我区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在4月至9月主汛期期间,除此时段以外一些局地性短时强降雨以及长期阴雨天气要防范农村地区因切坡建房导致的小规模崩塌灾害。

三、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及分布区域

我区内的岩石风化作用强烈节理裂隙发育,覆盖层厚薄不一,山高坡陡,河流切割强烈,属地质灾害易发区。我区属碳酸盐岩预防区,这些地区岩溶发育、土层较薄,危岩分布范围广,多分布于山体的中上部,相对高度高、稳定性差、监测困难,群测群防工作很难到位,一旦受到降雨、气候变化、震动等影响,就有可能成灾。具体情况如下:

1滑坡、崩塌。主要发生在岩石破碎、风化严重、残坡积层厚度大、结构松散、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及人为影响因素较多的碎屑岩、花岗岩山区。

崩塌还多发生在山区的村民房后开挖的坡体、削坡过高过陡的公路边坡上和岩溶区的峰丛、孤峰山体的临空面。

此外,以陡、峻、险、奇而闻名的一些景区或景点,是自然地质作用的产物,也往往是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危险区或危险点。

2岩溶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浅部岩溶发育、地表土层薄、地下水位埋藏浅且水位变幅大、人口密集且工程活动较频繁的孤峰平原等地区。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趋势预测

1.致灾因素分析

1)地质环境复杂。我区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复杂,风化、溶蚀强烈,而且地形坡度陡,这种特殊的地质环境为地质灾害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2)居住条件限制。受山多平地少等自然环境条件限制,大量山区城乡居民世代居住在高陡石山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这些地区受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容易发生地质灾害。

3)降雨量充沛。根据桂林市气象台预测,预计今年汛期全市平均总降水量接近常年,但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旱涝转折明显。暴雨集中期出现在56月,区域性、阶段性暴雨洪涝出现风险高。汛期平均气温偏高,暴雨、高温、干旱等灾害明显,气候状况总体一般到偏差。

4)人类工程活动。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各种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不断加大。由于自然因素、耕地保护和资金不足等限制,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无法全部实施易地搬迁,目前很多新修的住宅只能削坡建房或建于山坡之下。劈山修路、切坡或陡坡建房等活动加剧了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当久旱或者人工抽取地下水使得土体中含水率变化时,地表常会发生开裂变形或塌陷,如地表开裂或塌陷处于建筑物下,将会使建筑物产生裂缝或破坏。

2.工程活动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我区历年发生的地质灾害部分是由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合理削坡建房、修筑公路,未采取坡体支挡、护砌或地表地下水排水等措施,或者是采取的坡体支挡、护砌或地表地下水排水等措施不当。

2)山区不合理的斜坡垦荒耕种方式,破坏斜坡稳定性。

3)由于条件限制,山区城乡居民在高陡的石山下建房居住,缺乏足够的安全距离,易遭受岩崩危害。

4)原来矿山不规范的开采方式,形成高陡的临空面边坡;弃渣的乱堆乱放。

5)修建渠道引水,未对渠道采取防渗措施或防渗措施不力,对渠道上、下边坡缺少有效的支护、加固。

6)道路排水系统渗漏和城市雨污管道渗漏造成地面塌陷。

7)不合理抽取地下水,如在岩溶和土洞发育区的农田、道路、建筑等区域进行不合理的抽注水,易引发地面塌陷。

8)加载(多为建筑加载)和震动(以车辆过往震动和爆破震动为主)。

工程活动诱发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且发生频率相对较高。虽然通常规模较小,但是危害相当大,易造成房毁人亡。必须增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防灾减灾措施,尽量减少因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工程设施遭受巨大损失。

3.地质灾害分布趋势预测

据气象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预测,2025年全区地质灾害以崩塌、岩溶地面塌陷为主。我区部分地区发生崩塌、地陷的风险性为中等。

4.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果

总体预测2025年我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程度较往年偏多。

)重点防范对象

位于我区的自然资源部门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26个隐患点,特别是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山区城镇建设、农村切坡建房、辖区内学校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加强监测、重点防范。

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极高)风险区大部分分布在城镇、村庄等人员密集区,危害程度大,防控形势严峻。根据2024年地质灾害普查结果,结合危险性、危害程度等因素,将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2025年桂林市雁山区级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3)。将13处极高风险区列为2025年桂林市雁山区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风险区(详见附4)。

四、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依据《桂林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全力推进我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

1.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转化应用。

充分利用已完成的风险调查评价(普查)成果,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和风险数据库,做好风险区内重点监控对象和受威胁人员的精准识别工作,将隐患点威胁的住户、风险区可能受威胁住户、切坡建房隐患住户、风险区内学校教师等纳入本年度县级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各部门、乡镇、村屯对风普成果的应用。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进风险区精细化调查,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和风险源头管控,为防灾减灾、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 

2.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

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

3.扎实开展隐患核销,有效推进人防技防监测预警工作。

加快对现有的2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能销则销的原则, 2025年完成对隐患点的核定,切实摸清隐患底数。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和极高、高、中地质灾害风险区巡查员的遴选、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风险区(极高、高、中)至少落实1名专职监测员或巡查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示。

4.健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统筹抓好防治工作落实。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准备检查和业务指导,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科学施救,提高救援能力。农业农村、教育、住房城乡建设、铁路、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落实管行业必管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要求,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对辖区各级防灾责任人、村社干部、师生(极高、高、中地质灾害风险区内的学校)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每年至少1场应急避险演练,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遇险逃生能力。根据地质灾害应急一个项目、一个预案的要求,对于社会影响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因地制宜开展1场简易演练,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遇险逃生能力。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1.高度关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 

我区汛期地质灾害多发、群发、突发,规模小,危害性大,群发地质灾害往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各地要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重点防范区域。根据我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分析,着重防范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二是重点防治对象。高陡边坡下的城镇、村屯、医院、学校、旅游景区(景点)、水利设施,生产和废弃矿山、采石场、废渣场和高、中地质灾害风险区内村屯等人员聚集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特别是山区重要在建工程、农村切坡建房处、位于危岩崩塌区域、山脚等易发地质灾害点,应加强监测,重点防范。

2.严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三查”工作。 

加快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巡查人”双控体系,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摄等“空天地” 结合技术手段,指导开展隐患风险识别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并贯穿汛期始终,切实做到有人居住区域巡查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发现有重大隐患的地方,要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在建工程该停就停。

3.精心开展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 

建立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文等相关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优化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进一步推进我区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网络建设。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基础数据和不同条件下区域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叠加气象雨量主要诱发因素,生成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并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隐患信息发送至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及监测员。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要按照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信息进行分级预警响应,并按照预案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在地质灾害中、高、极高风险区内提高局部短时强降雨(40mm/小时以上)过程的预警频次,特别是存在高陡切坡的农村新建住房,在强降雨的作用下边坡失稳极易造成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结合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制作县级预警预报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极高、高、中风险区内村委、学校教师、高陡切坡建房户全覆盖,做到预警到户到人。非主汛期各部门要根据天气和地质灾害情况恢复预警预报。  

4.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要根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自治区防汛“叫应”到户到人的“六条”措施要求,加强值班值守,收到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基层“叫应”责任和“凡黄必应、凡橙应撤、凡红必撤”叫应机制。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要及时转移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及时报送信息;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

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项工作

1.加强极端天气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 

发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协调同级交通、水利、文旅、教育、铁路、公路等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深刻汲取四川宜宾2·8筠连山体滑坡的教训,各主管部门切实将在建工程、学校、旅游景区和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全部纳入监测预警和培训演练体系,落实应急预案和防灾责任人,加强强降雨期间隐患巡查排查。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防护重点。各主管部门加强联系与协作,加强巡查排查和防治,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保证防灾信息共享,密切监视局地的雨情水情和台风等汛情变化,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口密集区和交通、学校、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能源等重要设施安全。 

2.加强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地管控。 

要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农村切坡建房隐患情况。自然资源部门将切坡建房隐患点纳入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科学选址的技术指导,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督促指导乡镇政府验收时是否重点核查存在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是否已落实相应的防灾措施,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切坡建房情况。对山区新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农业农村部门在宅基地审批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其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性风险评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新建房屋施工建设,提高房屋防灾抗灾能力。 

3.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明确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并做好防范。

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负责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调查和排查,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切实落实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要及早对全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责任分工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文旅、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做好相关领域的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保障防治经费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统筹上级资金用于监测预警、灾害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要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7号)和有关规定落实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节假日应急值守等人员值班、加班补助。要落实经费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配置简易劳动安全防护装备,为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前落实应急值班场所和人员,严格遵守应急值守纪律。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险情信息报送。

(五)加快项目实施

要选派精干同志精心组织治理项目实施,确保治理项目如期开工、按时完工、及时支付资金。要对当年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投入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资金,确实资金不足的部分可申报当年自治区应急资金。

(六)加强监督检查

要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极高、高、中地质灾害风险区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互联网、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督查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

附件1.桂林市雁山区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2.桂林市雁山区2025年地质灾害风险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3.桂林市雁山区2025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4.桂林市雁山区2025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及责任人一览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