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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31 17:10

雁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公布桂林市雁山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雁山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区政务中心相关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公信力,加强组织保障,信息公开规范全面。

一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财政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我局正式文件、财政信息、政府采购、惠民惠农政策清单等。根据要求新增相应版块和栏目,保证按时更新,并保持随时可查。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未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规划部署,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和程序,不断丰富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2024年,按照区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不断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安全。

四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承担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全面、完整的财政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在我区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财政信息专栏,并保证及时更新,更新频率不低于一年一次。

五是加强监督保障工作。加强组织建设力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社会公众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四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定期维护更新信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加强对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和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长足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雁山区财政局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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