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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整区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5-11-04 15:47     来源:桂林市雁山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彭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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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雁山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2464)和《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2521号)精神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区将在第二轮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采取试点先行,树立样板的方法,在草坪回族乡开展整乡试点,2025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其他三个乡(镇)的土地延包工作在2026年全面铺开,力争202612月底前完成全区35个行政村,374个村民小组,12534户农户,73026.58(以最终完成土地延包的实际面积为准)土地延包试点工作确保我区符合延包条件的农户土地承包(延包)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摸清土地人口变化情况与农户延包意愿。重点了解第二轮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未颁证具体情况,逐家逐户、逐田逐块核查登记,全面掌握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家庭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变动及承包地块变化情况,以及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统计分析各村民小组、农户的人均承包地面积情况;广泛收集和梳理农户普遍关心的具体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延包路径、小范围适度调整承包地的特殊情形、整户消亡后承包地处理办法、进城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意愿及其补偿标准,以及移民户、出嫁女、上门女婿等特殊人群处理办法等。

(二)完善土地延包工作程序。贯彻落实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指导各村组进一步完善土地延包工作程序,包括: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摸底调查、确定可适度小范围调整的具体情形、拟定并公布延包方案、核实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延包方案、提交上级延包领导小组审议批复、公开组织实施延包方案和网签程序、签订土地承包(延包)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

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9号)等文件要求,完成土地延包后,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02612月底前完成雁山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登记数据库成果共享工作。

(三)科学制定延包方案。制定雁山区土地延包整区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送桂林市土地延包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各乡(镇)要制定土地延包试点工作方案,针对承包农户中的特殊人群、特殊情况,研究具体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相关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充分反映村民意愿,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并组织和指导村(组)因地制宜、按照法律法规科学制定村(组)二轮延包试点方案,明确重大问题处置意见。村级延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不少于15日,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延包方案。指导村(组)实施土地延包试点工作方案,按照直接延包、调整后承包和未颁发证书先确权后再延包等分类情况,组织填写土地延包的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调查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办理延包手续。第二轮承包地确权登记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信息无变化的,可不变不换,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在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手续时作统一变更。区别个别调地、成员变动等不同情况,在承包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后,协调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尚未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各乡(镇)先组织村组开展确权登记,同步办理延包手续,再由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颁证。

(五)加快应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做好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应用的通知》(农政改综函202332号)要求,统一使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开展土地延包试点工作。及时做好我区土地确权数据库信息纠错和更新上传工作,再按照业务流程步骤完成土地延包各环节工作。线下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延包)合同的,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同步扫描录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

(六)完善档案和土地确权数据库信息。以土地延包试点为契机,落实工作经费,完善二轮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加快档案入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延包相关文件档案,确保土地延包档案准确、齐全、规范、完整。完成土地延包工作后,同步更新本地土地确权数据库信息,同时向桂林市和自治区汇交更新数据。

三、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567月)

1.成立区、乡(镇)、村(组)级土地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2.开展摸底调查。乡(镇)、村(组)开展摸底调查,逐家逐户、逐田逐块核查登记。

3.制定方案。按市县(区)指导、乡村组织实施的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于延包出现的特殊情形特殊群体,交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形成解决办法,在所涉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

4.启动招标程序确定第三方服务公司。

(二)实施阶段(2025810月)

1.调查核实。以行政村、村民小组为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指导做好入户调查工作以第二轮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数据为基础,结合实际,摸清土地延包状况,调查填写相关调查表。

1)发包方调查。包括:名称、负责人、土地确权农户及土地变化情况。

2)承包方调查。核验承包方资格,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公示,查清土地延包家庭成员情况,填写《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承包方调查表》(附件4)。有分户、合户的,填写《土地延包分户申请书》(附件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户变更登记申请书》(附件6),新增承包户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延包申请书》(附件7)经组、村、乡(镇)同意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3)地块调查。查实家庭耕地的耕种(包括承包地、非承包地)及流转情况。

2.公示审核。各乡(镇)完成调查核实后,由作业公司整理数据上传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网签系统,各乡(镇)指导各村(组)农户进行线上审核公示;无法进行线上网签的村(组)可张贴于村(组)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期间村(组)延包工作组人员收集农户反映的相关问题,农户可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小程序填写问题线索,乡(镇)组织村(组)核实上报;线下公示的村(组)填写《农村土地承包(延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异议问题表》(附件9)上交,公示期间做好核实修正工作,修正后的信息单独公示3天,保存归档。

3.结果确认。经15天公示核实修正后,各乡(镇)组织村(组)承包农户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小程序上进行结果确认;线下公示的村(组)依程序对公示结果图表进行签字确认。

4.报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包方将土地延包调查公示结果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5.办理延包手续。签订土地承包(延包)合同、办理登记颁证手续。

1)签订土地承包(延包)合同。线上签订:农户直接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小程序上通过人脸识别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延包)合同》,采用电子公章签章;线下签订:乡(镇)、村级从农村土地承包网签系统导出合同,组织组级农户线下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延包)合同》,并扫描上传。

2)登记颁证。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负责沟通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登记颁证。

6.完善档案和确权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按照本方案建设内容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和延包档案材料,确保农村土地延包档案准确齐全、规范、完整,保障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

(三)试点乡(镇)总结验收阶段(20251112月)

试点乡(镇)于20251210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上报至雁山区土地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雁山区土地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接受自治区、市级检查指导和验收。

(四)全面推进阶段(2026112

2025年完成试点乡(镇)土地延包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2026年全面推进土地延包整区试点工作,到202612月底前完成雁山区土地延包整区推进试点工作。

四、保障措施

1.成立雁山区土地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并严格依照政策,加强督促检查,成立纠纷调解工作专班,及时指导试点村、组处理延包过程中的纠纷事件,有序有效推进各试点村组开展延包工作;各试点村要成立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至少要有2名妇女)等人员组成土地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延包工作;各村民小组成立35人的延包工作组(至少要有1名妇女),协作乡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工作经费。区财政局要安排本级专项资金予以经费保障,加大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3.严格保密制度。土地延包试点的相关资料,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5号)管理,并对延包试点工作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泄密。

4.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机构的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认真做好信访群众接待及答复工作,及时调处农民反映的问题,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5.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土地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统计分析,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和信息上报,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土地延包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任务。

附件:1.雁山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雁山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

队伍名单

3.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发包方调查表

4.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承包方调查表

5.土地延包分户申请书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延包申请书

8.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承包地块调查表

9.农村土地承包(延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异议问题表



关联文件: